一、 對象:需持有政府發給之「低收入卡或低收入戶證明」
二、 申請時間:103年12月 1 日至12月 12 日上班日,9:00~16:00,逾時不候!
三、 申請地點:設備組辦公室
四、 申請方式:填寫申請表,並繳交「低收入卡或低收入戶證明」影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