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驗書時間 1. 日期:99年3 月2 日~ 3月6日 2. 時間:早上9點00分至16點00分。 註:請在上述時間內,帶舊、新書( 含配套), 並請事先寫好驗書單(開學時發放), 至設備組辦公室辦理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二、註冊領書 (一) 註冊當天領書時仍以各班級人數發書,有驗書的同學應於指定時間攜帶驗書單 及驗退新、舊書至設備組。(未將新書歸還者,視為未驗書) (二) 設備組與書商核算完書款後,會由設備組通知退費,退費時間另行通知。
三、舊書查驗手續 設備組於辦理驗書手續時,會對舊書進行查驗手續,查驗標準如下:
(一) 舊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,才能辦理驗書: 1. 書名、冊別、版本、作者必須與本校所選用版本相同。 2. 不得為盜版書籍或整本影印之書籍,亦不得為自圖書館借閱之書籍。 3. 書籍如有缺頁、脫落等情形,應先裝訂或修補方可驗書。 4. 不得為本年度印製之書籍。 5. 未蓋有本學期驗書戳記(非本年度驗書戳記不受影響)。
(二) 經查證符合驗書條件者,於辦理驗書手續時,設備組會在封面內頁加蓋驗書戳記及驗書日期。 (三) 同1本書於同一學年度僅能驗書1次。 (四) 封面、封底或版權頁脫落以致於無法判斷審定執照或驗書戳記者,應先裝訂或修補方可驗書。 (五) 驗書單「學生留存聯」請妥善保管至通知退費後,一併繳還設備組。如果發現退款 金額有錯誤時,可持驗書單「學生留存聯」至設備組查詢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 (一) 每位同學僅限驗書1次,請一次將所有舊書帶來查驗,以免造成作業困擾。 (二) 驗書當天如有要事不克前來學校,可委託同學或家長代為辦理,請將舊書及個人資 料(班級、座號、姓名)交給受託同學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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