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學科: 數學科、物理科、化學科、生物科、地球科學科及應用科學科。 相關時程: 4/7(四):公布複審名單 4/23/(六):複審面試 4/26(二):公布複審通過名單 9/8(四):繳交作品說明書 其他相關時間與規定請參閱附件。 注意事項: 1.每件研究計畫之研究學生至多3人。 2.4/26(二)公佈複審通過名單後,不得更改作品名稱及指導教師姓名,亦不得更換或增加作者。 3.之後得獎學生須完成成果發表後(100年11月初)始得本計畫補助。 |
臺北市100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獎助實施計畫張貼者:2011年3月10日 晚上8:08未知的使用者 [ 已更新 2012年2月6日 凌晨1:03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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