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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辦法

張貼者:2010年10月26日 凌晨12:58葉承憲   [ 已更新 2010年10月26日 凌晨1:06 ]
94學年度校內科學展覽實施計畫
(下載實施計畫,內有附件)
附件一: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94學年度 校內科展時程表
附件三:作 品 說 明 書
附件四:臺北市立陽明高中94學生科學展覽實驗器材借用單
附件五:臺北市立陽明高94科學展覽實驗室借用單

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 94學年度 校內科展時程表


辦理項目

辦理期間

注意事項

公告辦法、宣導推廣活動及繳交報名表

93113()起至1128()中午1230

※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書面通知各班與數理科教師

※報名地點:設備組

繳交初審作品說明書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216()起至220()中午12:30

每件作品繳交作品說明書一式五份至設備組和E-mail作品說明書及封面(如附件三)電子檔至t0436@ymsh.tp.edu.tw

初審(書面審查)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224()起至227()

評審老師審查

公告初審結果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227()

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,並書面通知參展者。

統一佈置複審科展板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36()中午1200~1300

請作者於規定時間至家政教室(),完成刊板佈置。

複審(現場問答)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310()下午第五節至第八節

每件作品至多推派2名作者在場說明演示,並請作者自行完成公假手續。

公開展覽觀摩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311()起至318()

於家政教室()展覽,歡迎全校師生參觀指教

公告得獎作品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316()

公告於本校網站

統一拆件

94學年度第二學期:94318()中午十二點至十三點止

請參展者協助科展板歸位,未依規定完成拆件歸位者將扣發獎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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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承憲,
2010年10月26日 凌晨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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