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小教科書行銷相關事宜座談會

研商「國中小教科書行銷相關事宜」座談會

壹、主席致詞:(略)

貳、業務報告:(略)

参、討論事項:

有關96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行銷與供選相關事宜,為避免造成不公平競爭、學校選書疑義與後續爭議問題,爰需建立相關處理原則並達共識,提請討論。

決議:

一、 爾後年度,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應於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後,方能提供予學校選書,以確保樣書與成書內容一致,且各業者之行銷文宣不得以任何形式裝訂於樣書封面、封底或內頁。

二、 有關96 學年度已送各國中小選用參考之教科圖書,其樣書類別與相關處理原則如下:

(一)樣書內容已審查通過且印上審定執照:

1.內文應與審定通過之內容完全一致,違者將依規定廢止其審定執照。

2.廣告文宣頁倘有與教科圖書(樣書)裝訂成冊者,應於文宣頁上加蓋「本頁為廣告,非課本內文」等字樣,並於5 月18 日前辦理完成,以避免混淆。

(二)樣書內容已審查通過但未印上審定執照:

1.內文若與審定通過內容完全一致者,應儘速製作並貼上「審定執照」圖樣貼紙,以利學校選書之參考依據。

2. 廣告文宣頁倘有與教科圖書(樣書)裝訂成冊者,應於文宣頁上加蓋「本頁為廣告,非課本內文」等字樣,並於5 月18 日前辦理完成,以避免混淆。

(三)樣書內容未審查通過,倘已送至學校供選參考者,建議重新印製審定通過之樣書再送予學校選用參考,以避免未來衍生爭議。

三、 由本部行文各縣市政府轉知各國民中小學注意以下事項:

(一)於選擇各版本教科圖書時請檢視樣書是否印有審定執照,若未有審定執照者,其樣書內容恐與成書不盡相同。

(二)各校於6 月份進行教科書版本、數量訂購填報前倘有前述情形者,應再與各出版公司確認所選用之樣書是否已審定通過,並確認內容與成書一致;若有差異時,應衡酌是否更換版本。

(三)「國民中小學96 學年度上學期教科圖書一覽表」業公告於國

立編譯館網站【http://dic.nict.gov.tw/~textbook/dic/96(1).html】

請各校逕上網查詢。

肆、臨時動議(無)

伍、散會